Introduction
政大學生會以三權分立運作,由對應行政、立法、司法的幹事會、學生議會與評議委員會共同組成。
學生會長對外代表學生會,並領導幹事會下設的行政部門。幹事會負責推動各項校園事務與服務同學,並執行議會決議;評議委員會則負責解釋會內法規及仲裁糾紛。
學生議會為學生會的立法機構,由不同學院、多元背景的學生代表組成,目標是保護與爭取學生權益。
議會職權包括監督學生會整體運作,如財務與施政狀況;同時亦作為學生與校方間的傳聲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