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門、單位及機關工作報告

(二)各委員會會務報告

(三)各諮詢委員會會務報告

(四)擬推選學務會議商學院學生代表,請備查案。
提案人:陳祥宇
說明:
一、依據本會參與校務治理學生代表產生法第 6 條第 4 款規定,學務會議各學院學生代表由各該學院學生議員互相推選產生;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缺額時,依同法第 8 條第 4 項規定比照同條第 1 項規定,該學院學生議員得推選具資格之人選。
二、又商學院學務會議學生代表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有缺額,爰依上開規定推選被提名人,經該學院學生議員無異議通過,擬報請學生議會備查。

(五)擬推選教務會議商學院學生代表,請備查案。
提案人:陳祥宇
說明:
一、依據本會參與校務治理學生代表產生法第 5 條第 3 款規定,教務會議各學院學生代表由各該學院學生議員互相推選產生;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缺額時,依同法第 8 條第 4 項規定比照同條第 1 項規定,該學院學生議員得推選具資格之人選。
二、又商學院教務會議學生代表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有缺額,爰依上開規定推選被提名人,經該學院學生議員無異議通過,擬報請學生議會備查。

(六)擬推選學務會議傳播學院學生代表,請備查案。
提案人:周湧秝、盧語宸
說明:
一、依據本會參與校務治理學生代表產生法第 6 條第 4 款規定,學務會議各學院學生代表由各該學院學生議員互相推選產生;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缺額時,依同法第 8 條第 4 項規定比照同條第 1 項規定,該學院學生議員得推選具資格之人選。
二、又傳播學院學務會議學生代表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有缺額,爰依上開規定推選被提名人,經該學院學生議員無異議通過,擬報請學生議會備查。

(七)擬推選教務會議傳播學院學生代表,請備查案。
提案人:周湧秝、盧語宸
說明:
一、依據本會參與校務治理學生代表產生法第 5 條第 3 款規定,教務會議各學院學生代表由各該學院學生議員互相推選產生;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缺額時,依同法第 8 條第 4 項規定比照同條第 1 項規定,該學院學生議員得推選具資格之人選。
二、又傳播學院教務會議學生代表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有缺額,爰依上開規定推選被提名人,經該學院學生議員無異議通過,擬報請學生議會備查。

(八)擬推選教務會議外國語文學院學生代表,請備查案。
提案人:林書安
說明:
一、依據本會參與校務治理學生代表產生法第 5 條第 3 款規定,教務會議各學院學生代表由各該學院學生議員互相推選產生;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缺額時,依同法第 8 條第 4 項規定比照同條第 1 項規定,該學院學生議員得推選具資格之人選。
二、又外國語文學院教務會議學生代表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有缺額,爰依上開規定推選被提名人,經該學院學生議員無異議通過,擬報請學生議會備查。

(九)擬推選教育學院院務會議學生代表,請備查案。
提案人:徐承希
說明:
一、依據本會參與校務治理學生代表產生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各學院院務會議學生代表由各該學院學生議員互相推選產生;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缺額時,依同條但書規定,該學院學生議員得推選具資格之人選。
二、又本學期教育學院院務會議學生代表未能由學生議員擔任而有缺額,爰依上開規定推選被提名人,經該學院學生議員無異議通過,擬報請學生議會備查。

(十)擬舉辦北區學生自治立法論壇,報請大會知悉。
提案人:學生議會議長游博安
說明:
一、為促進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組織立法機關交流增能,相互提供寶貴經驗,共同討論制度之完善,擬與他校學生自治組織之立法機關共同舉辦如提案主旨之活動。
二、依本會對外關係法第 2 條第 4 款之規定,與校內組織、校外組織及會員組織共同主辦,並由本會參與其籌備之活動謂之聯外活動,雖未符同法第五條之規模而須經大會審議通過,惟為求慎重,仍報請大會知悉。
    位置
    資料夾名稱
    第1次常會
    上傳者
    游博安
    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議會
    建立
    2026-08-29 22:55:31
    最近修訂
    2026-09-12 00: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