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請學生議會同意任命幹事會各部門主管,請審議案。
提案人:學生會會長曹敦閔
說明:依據本會幹事會組織法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擬請學生議會審議。

(二)擬請學生議會同意聘任議事員,請審議案。
提案人:學生議會議長游博安
說明:依據本會學生議會組織法第 30 條規定,擬請學生議會審議。(現場提議)
    位置
    資料夾名稱
    第 3 次臨時會
    上傳者
    游博安
    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議會
    建立
    2026-09-13 21:58:08
    最近修訂
    2026-09-17 22: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