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認定本會會員身分及會籍,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會會員,應具本校正式學籍。

第三條
當學期註冊於本校之學生,具本會會員身分,並依其主系(所、學位學程)認定其歸屬會籍。
當學期未註冊學生,除前一學期學籍狀態屬休學、退學、保留學籍及學籍註銷,且未於當學期依本校規定完成復學程序者外,推定具本會會員身分,其會籍依前項規定認定。

第四條
學籍狀態為休學、退學、保留學籍及學籍註銷之學生,不具本會會員身分,其會籍效力併同暫停。
前項情事消滅時,復具會員身分,並恢復會籍效力。

第五條
已辦畢離校程序之學生,不具本會會員身分,其會籍併同消滅。

第六條
因會員身分或會籍認定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法向評議委員會聲請仲裁。

第七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位置
    資料夾名稱
    本會現行法規
    上傳者
    游博安
    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議會
    建立
    2026-09-13 15:15:57
    最近修訂
    2026-09-13 15:15:57
    1. 1.
      學生會基本法規
    2. 2.
      學生代表相關法規
      1. 2.1
        學生會參與校務治理學生代表產生法
      2. 2.2
        校長遴選續任不適任學生代表產生條例
      3. 2.3
        學生會參與校務治理學生代表行為法
    3. 3.
      幹事會相關法規
    4. 4.
      學生議會相關法規
      1. 4.1
        學生會學生議會組織法
      2. 4.2
        學生會學生議會秘書處組織規程
      3. 4.3
        學生會參與校務治理各諮詢委員會組織條例
      4. 4.4
        學生會學生議會職權行使法
      5. 4.5
        學生會學生議會議事規則
      6. 4.6
        學生會學生議會旁聽及採訪規則
      7. 4.7
        學生會學生議會視訊會議及視訊輔助會議實施規則
      8. 4.8
        學生會學生議員證書授予辦法
      9. 4.9
        學生會學生議員行為法
    5. 5.
      評議委員會相關法規
      1. 5.1
        學生會評議委員會組織法
      2. 5.2
        學生會評議委員會案件審理法
    6. 6.
      財務相關法規
    7. 7.
      對外關係相關法規
      1. 7.1
        學生會對外關係法
      2. 7.2
        學生會言論自由廣場管理辦法
      3. 7.3
        學生會臺灣學生聯合會組織章程施行法